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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甲工资限制 德甲50+1

作者:体育吧 发布时间:2020-03-25 13:34:23
  

在先后介绍了上市俱乐部与西甲会员制俱乐部之后,俱乐部经营之道系列文的第三篇,让我们来看看德甲的会员制俱乐部们。

德甲绝大多数球队都在“50+1条款”的监管范围下,并不是完全的会员制俱乐部。这其中包括了拜仁慕尼黑、沙尔克04、斯图加特等球迷们熟悉的球队,甚至连第一篇提到的上市俱乐部多特蒙德也同样如此(下文详述),只有勒沃库森和沃尔夫斯堡例外。

【德甲会员制的改革与“50+1”条款的诞生】

与西班牙的会员制俱乐部相同,德国的俱乐部们也逐渐在足球经济高速发展的浪潮中碰上了会员制带来的瓶颈。与西班牙相同,德国足球也经历了一次历史性的改革。

1998年10月,德国足协通过会议正式宣布,将德甲与德乙的球队改制成股份制公司。具体的方案如下:俱乐部仍然保持会员制体系,但是下属的球队改制成股份制。俱乐部可以在一定条件限制下,将球队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个人或企业。

举例来说,拜仁慕尼黑俱乐部分别向阿迪达斯和奥迪这两家企业出售了旗下的拜仁慕尼黑有限责任公司(其实也就是球迷们熟悉的拜仁这支球队)9.1%的股份,自己则保留了球队81.8%的股份。(2013年拜仁俱乐部又将球队部分股权出让给了安联)

而方案中的“一定条件限制”,就是德甲球迷们熟悉的“50+1”条款。

部分媒体在翻译和转载这一条款时让球迷们产生了一种误解,以为是指私人或者企业最多只能拥有德国球队49%的股份,而俱乐部必须保持至少51%的股份。

其实不然,51%指的是表决权而不是控股权,并且该比例条款原文也不是51%,而是超过50%,即使是非整数的50.1%也是可以的。对于“50+1”条款正确的解释为:建立有限公司(球队)的母俱乐部必须对球队保持超过50%的表决权。

同样举例来说,2011年慕尼黑1860即将破产之时,来自约旦的商人伊斯麦克花费1800万欧元,买下了球队60%的股份,但只得到了49%的表决权。

而对于上市球队来说(目前德甲仅多特蒙德上市),俱乐部对球队拥有100%的表决权但承担无限责任,股票持有者仅有股权没有表决权。具体到多特蒙德,俱乐部对球队仅仅拥有不到10%的股权,但却对球队运营有着绝对的控制权。

沃尔夫斯堡的大众汽车城与勒沃库森的拜耳总部十字LOGO喷泉分别象征着这两座城市与两家企业密不可分的关系。

“50+1”条款也有例外,那就是“勒沃库森法规”,或者叫“拜耳法规”。该法规规定:如果一家企业在1999年1月1日之前,已经连续经营俱乐部与球队超过20年,即可不受“50+1”条款的限制,完全拥有球队。时至今日,德国仍然只有勒沃库森与沃尔夫斯堡两支球队适用于该法案。勒沃库森原本就是拜耳药业为员工建立起来的体育俱乐部,全名就叫做“拜耳-勒沃库森”。而沃尔夫斯堡的情况与之类似,甚至整座城市也仅仅是为了安置大众公司的员工才在二战前建立起来的。

【德甲的经营现状】

“50+1”条款的设立,无疑是希望在引进资金维持俱乐部良好运营的同时,仍然将德国足球的核心掌握权交给球迷。

但是该条款的存在,也基本浇灭了外来富商对球队注入资金的热情。倘若石油金主对某支德国球队进行了大手笔的投资之后,却不能获得超过半数的表决权始终无法完全控制球队,既得不到现实世界玩FM的快感,也很难得到全球范围的声名大噪,那么他多半会将兴趣转向其他联赛的球队。

没有外来巨额资本进行不计成本的投入,加上德国在欧洲范围内良好的经济局面,以及足协对财政监管的严格把关,让德甲成为了欧洲财政最为健康的联赛。

德甲工资限制 德甲50+1(1)


在2012-2013赛季,德甲总收入在欧洲五大联赛中名列第二。但与其他联赛的收入相当程度上依赖转播权不同,德甲的收入主要来自成功的商业开发和比较不错的比赛日收入。

(注:本文所指五大联赛为欧洲统计机构以及球迷惯称的英超、西甲、意甲、德甲、法甲五国联赛,非欧足联积分排名前5位联赛,下同。)

由于德甲原转播商基尔希集团在2002年破产,德甲俱乐部普遍因为转播权损失了近30%的收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德甲在海外市场的发展。虽然经过债务重组后新生的基尔希集团重新买回了德甲、德乙直到2014-2015赛季的转播权,但合约金额仍然在五大联赛中位列末席。但是由于转播权整体出售以及较为平均的分配方案,德甲球队转播权最高收入仅为最低收入的2倍,为五大联赛最低,最高的西甲这一数字为12倍。

德国国内的经济状况良好,并且德国球迷有着比较高的消费习惯,德甲球队往往在当地企业与个人方面能获得比较高的赞助或是冠名权收入,并且在国内球迷消费品上有着不错的资金入账。

同时,因为“50+1”政策的限制,俱乐部球票价格如果上涨需要经过表决通过。多年来德甲球队虽然一直保持着较低的票价,但却拥有着最高的上座率和现场观众人数。

德甲工资限制 德甲50+1(2)


这也使得德甲在比赛日收入这一项目上的收益仅次于英超,位列五大联赛的第二位。

此外,由于德国足协对德甲球队有着严格的债务及亏损限制,连续几年亏损达到一定数额或是债务增长连续超过收入水平,将被禁止参加甲级、乙级联赛。

至2013年6月30日,德甲所有球队的负债之和尚未超过7亿欧元,这不仅在五大联赛中属于最低水平,甚至不到两三支英超或西甲豪门之和。

持续经营的理念使德甲成为了欧洲最赚钱的联赛。自从2010年开始,德甲的运营利润保持着接近20%的增长速度,2012年度这一数字达到了惊人的近2亿欧元,收入远超过德甲的英超却只有8500万欧元的利润。

而作为德甲当之无愧的霸主,拜仁慕尼黑在球队经营上也有着相当不错的成功。

在2012-2013赛季,拜仁不仅在世界俱乐部收入榜上超越曼联首次杀入三甲,更在商业收入这一单独项目上达到了恐怖的2亿3710万欧元,仅次于巴黎圣日耳曼的2亿5470万欧元。(巴黎的商业收入大部分来自于阿拉伯世界的赞助,并且该金额未被欧足联财政公平全数认可)

而在利润上,拜仁已经保持了连续21年盈利的记录,并在2012-2013三冠王赛季创造了税后利润1400万欧元的历史第二高数字,仅次于受德国世界杯刺激后,几乎所有德国俱乐部收入都大幅度增长的2006-2007赛季。

【“50+1”条款的反对者】

“50+1”条款看似是商业与体育的完美结合,也确实为德甲带来了健康的财政,从诞生之初开始就受到了广大球迷和体育界人士的大力支持。

但在足球经济膨胀的趋势越来越猛烈的今天,开始有不少人怀疑这一条款在今天对德国足球到底是保护还是束缚。

迪特马-霍普和马丁-金德被认为是“50+1”条款暗处和明处的挑战者。

作为欧洲最大的软件公司SAP创始人之一的迪特马-霍普,年少时曾经在霍芬海姆俱乐部参加过短期青训训练。经过创业经商身价拼得数亿家产之后,霍普发现自己家乡的俱乐部却已经沉沦至谷底。1988年的霍芬海姆,已经沦落到只能参加德国第八级别联赛的业余水平。

出于对足球的喜爱和对给予他青训机会的俱乐部的感激之情,霍普1989年接手了球队。他购买了主队大部分的股份,然后年复一年为球队进行着看不到回报的投资。与一般富商购买球队大肆引援不同,霍普首先投入重金的是球场、训练中心以及青训营建设,他并不想要直接买来成功,而是想要通过自己的投资一步步让母队成为可以持续百年的德国足球中坚力量。

进入21世纪之后,霍芬海姆在7年时间内,从第五级别的联赛一路打入了德乙。而在2007-2008赛季首次参加德乙联赛时,霍普追加投资为球队带来了伊比舍维奇、登巴-巴、古斯塔沃等新人,让球队直接拿到了德乙亚军,终于实现了顶级联赛之梦。

下面的故事更为球迷熟悉,2008-2009赛季的德甲上半程,作为升班马的霍芬海姆一度占据着积分榜头名,震惊了全世界。

在这个人口只有3000多人的小城市,霍芬海姆有着平均2万人以上的上座人数,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霍普20多年来的潜心经营。这20多年间,他对球队的总投资超过了2亿欧元,拥有球队绝大多数股份(德媒报道约为96%),但仍然只有49%的表决权。

但是,多年来对球队100%的付出,使得霍普在球队会员中拥有着绝对的领袖魅力,无论任何决定几乎都收到了全体会员的一致支持。有人说这违背了“50+1”条款与富商包养无益,有人说这是他多年付出应有回报不违反规则。

汉诺威96的主席马丁-金德则完全走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

金德从助听器商人起家,一步步建立了汉诺威销售与服务有限公司。而自从1997年以个人身份接手汉诺威96以来,金德就一直试图让球队得到更大程度的发展。

他管理之下的汉诺威,虽然一直能保持在德甲中游,但始终离欧战区差那么一点。想要扩大经营吸引外资的金德,将汉诺威96的控股方由个人改为他的公司,并先后收购了约85%的球队股份,然后结结实实地撞上了“50+1”条款这堵厚墙。他找不到任何一个外国投资者,愿意为球队投入大笔资金的同时还拿不到与之对应的控制权。

愤怒的金德觉得“50+1”条款完全是德国足球吸引资本的最大障碍,在媒体上在球迷面前大声疾呼,坚决反对这一“过时”规定。 2009年11月,他在德国俱乐部会议上提议修改“50+1”条款,却在德甲、德乙36张俱乐部的投票中只得到了1张赞成票,还是他自己投的。包括在特权法规豁免中的沃尔夫斯堡在内的3支球队投了弃权票,剩下的32票全都是反对,即使是拼命进行商业开发的拜仁以及上文提到的霍普。更有众多认为他违反了德国足球精神的球迷,将金德在各大城市的十几家助听器商店都泼上了油漆。

更加愤怒的金德选择在2010年向德国足球仲裁法庭提起了上诉,目标自然还是“50+1”条款,并且扬言要闹到欧盟。最终,德国足协在法庭的调解下。虽未对条款进行变动,但删去了“勒沃库森法规”中的“1999年1月1日之前”的时点限制,于是该法规现在变成了:如果一家企业已经连续经营俱乐部与球队超过20年,即可不受“50+1”条款的限制,完全拥有球队。

但该豁免法规中并没有赋予个人投资者这个权利(金德早期的投资为个人行为),金德的愤怒也许还没有结束。

引起更大争议的,是5年前才从位居德国第五级联赛的前身SSV Markranstadt脱胎换骨而来的RB莱比锡(RB Leipzig)。

2009年,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拥有了萨尔茨堡红牛、巴西红牛和纽约红牛三家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著名运动饮料生产商红牛集团买下了原俱乐部的所有权,并将队徽、主场、球队名全部进行了更改。由于德国足协禁止球队名字中含有赞助商字样,于是新球队的名字实际上叫做Rasenballsport Leipzig。(Rasenballsport意为草地球类运动,缩写RB与红牛品牌简称相同。因此球迷仍然习惯将其称为莱比锡红牛)

RB莱比锡作为一支低级别联赛球队,每年在球队运营上投入高达数千万欧元的资金,既能高价引进水平超出所在级别联赛的球员,还在青训、俱乐部设施等方面支出重金。他们不仅在5年时间内连升3级联赛,还在德国杯上淘汰过沃尔夫斯堡,并能将潜力新星租借到打入欧冠的萨尔茨堡红牛锻炼,甚至因为实力碾压可以在德丙联赛中开场采取“四分卫+跑锋”的橄榄球战术并收获进球。


但真正引起德国舆论巨大争议的,是俱乐部对待“50+1”条款的方式。

红牛集团仍然没有对球队拥有超过50%的表决权,多数表决权仍然在俱乐部手中。但是,由于俱乐部会员的会费高达800欧一年(是皇马、巴萨、拜仁等队5倍以上),并且申请会员资格需要球队董事会同意,莱比锡的会员目前只剩下了11个人,并且基本上都是红牛集团的员工。

这样的应对方式使得“50+1”条款对球队的监管已经名存实亡,包括拜仁CEO鲁梅尼格在内的多位德甲俱乐部高层都公开对此表达了巨大的不满和抗议。而RB莱比锡在2014-2015赛季德乙联赛中,目前保持在积分榜前列,高层扬言未来要进军欧冠赛场的他们也许将很快迎来与这些对手的正面交锋。

此外,伴随着时间的流逝,球迷与体育界人士也渐渐出现了质疑“50+1”条款的声音,比如前球星现评论员卡恩就公开表示,“50+1”条款应该改革,巨额资金带来的也不一定都是坏事。

也许德国足协不会在短期内废止这一特色条款,但德国足球的新一轮改革有可能即将到来。


原文作者羽则。原文链接俱乐部的经营之道:德甲50+1

以上就是德甲工资限制的内容,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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