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合同规则顶新和打多少年 短合同规则
关于火箭队与丹纽尔-豪斯的合同问题,曾引起火箭球迷广泛热议。前一阵豪斯重新回到火箭队,又为部分球迷增添了不少疑惑。我在一些文章的留言中看到不少球迷询问豪斯与火箭之间的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本文就借豪斯与火箭队的合同讨论一下NBA劳资协议中关于短期合同的一些问题。
首先要说的是“双向合同”。
我们都知道NBA下属有一个发展联盟,以前叫NBDL(NBADevelopmentLeague)。现在叫 NBA G-League也叫“G联赛”,这个联盟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帮助NBA球队发掘以及培养球员。以前在NBDL打球的球员,是可以与任意NBA球队签约的。只要NBA有球队看上了这个球员,无论这个球员效力那一支球队的下属发展联盟球队,都可以与NBA球队进行自由签约。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比如说火箭队的下属发展联盟球队培养了一个球员,结果被勇士队签走了,那火箭队就会觉得自己很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所以NBA在2017-2018赛季推出了“双向合同”条款。
简单点儿说,双向合同,就是一个球员可以同时获得NBA球队与发展联盟球队两份合同。对于NBA球队来说,他们可以使用双向合同签下在发展联盟中有潜力的球员,使之成为有NBA合同在身的球员而不会被其他NBA球队签走。对于球员来说,他依然在发展联盟打球,并且拿着发展联盟与NBA球队给的双份工资。但相应的,他们就只能等待与自己有合同的球队召唤才能去NBA打球了,而不能再随便去其他球队签约。
首先,双向合同球员是不占用球队15人大名单名额的,且每只NBA球队有两个双向合同球员名额。所以NBA球队的大名单现在最多可以提升至17人。其次,双向合同球员单赛季只能为NBA球队打45天球,并且不能参加季后赛。如果,超过了45天。那么这个球员将自动转为正式合同球员直至赛季结束,而薪资则执行NBA老将最低薪资标准按赛季剩余的天数计算,并且全额保障。最后,在NBA有超过三个赛季比赛经历的球队不能签双向合同。
豪斯与火箭签的就是这种双向合同,豪斯到火箭后的第一个阶段,由于表现出色。所以莫雷想跟豪斯签一个多年的合同,但是保障部分的金额比较低,所以豪斯拒绝了。莫雷一看你不跟我签约,那你就回发展联盟呆着吧。当时由于豪斯还没有打够45天,所以他还处于即不是NBA的正式合同球员,又不能与其他NBA球队签约的双向合同状态。这其实是一种双输的局面,所以经过谈判豪斯继续回到火箭阵容当中,并且转为正式球员合同直至本赛季结束。
本赛季结束后,豪斯将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这个很多球迷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也就是说豪斯可以在今年夏天与任何NBA球队取得联系并洽谈合同。但是任何球队给小豪斯开出的合同报价,火箭都可以匹配。说白了,就是同等价格火箭拥有优先权。
最后,发展联盟的工资一个赛季约5万美金,双向合同45天的薪资大概是8万美金左右,并且只有5万美金是保障金额。而NBA正式合同的底薪本赛季是约93万美金! 从发展联盟到NBA看似只有一步之遥,但只要这一步迈过去了,那就是人间与天堂的区别。继续拿小豪斯为例,从双向合同转正,到本赛季结束,他还能在火箭队领到约24万美金的工资。这是需要他在发展联盟打5年球才能赚到的钱。
再来说10天短合同。
10天短合同,其实也可以称为试训合同或者叫救火合同。其目的就是为了让球队可以付出较少的代价来了解一位球员。10天短合同的限制没那么多,但是有一条,10天短合同单赛季与同一球员最多签约两次,也就20天。薪资上也是球队与球员之间自己商讨,15-16赛季骑士队给邓台琼斯的第一份10天合同的薪资好像是才1万美金。这可真是。。。。够抠门的了。
10天短合同到期就到期了,不牵扯任何归属关系。一名球员单赛季可以与不同的球队签10天短合同。并且没有数量限制。
虽然10天短合同工资通常少的可怜,但它无疑是NBA边缘球员进入NBA的一个重要跳板。当然,事实上也确实有很多优秀的球员正是通过10天短合同,才重新开始了自己的NBA职业生涯。比如说火箭队的救火队长杰拉德-格林。这位在自己家后院练球的兄弟,如果不是火箭队给他一个10天合同,他可能就再没有机会重返NBA了。这也可能是格林比较感恩火箭的原因之一,所以去年夏天他与火箭队签了一份240万美金合同。以上赛季格林场均12分,几次关键三分帮助球队取胜的表现来说,240万肯定是低了。
上赛季格林是火箭“真”大腿
拿短合同成功逆袭的代表人物是哈桑-怀特赛德,也就是活塞队的白边。这哥们新秀赛季在国王混了两年,场均不到2分,被裁以后在发展联盟又混了两年。一直到14年与热火签了10天合同,并随后转正与热火完成2年底薪签约。等到了16年夏天,热火就直接跟白边4年9800万顶薪续约了。莱利在韦德身上扣扣嗖嗖省那点钱,一次性都搭白边身上了。
最后再聊聊合同中的保障条款。
我们常常在相关报道中看到,保障合同,非保障合同的字眼。而所谓的保障,到底是什么呢?
简而言之,这里所谓的“保障”,就是在球员没有能力上场打球的时候,合同还有没有效力。比如说:球员受伤期间,工资还发不发。球员意外身故,工资怎么算。所以,所谓全额保障,就是指,哪怕球员因伤赛季报销了,但是合同内的工资也一分都不会少领。而部分保障说的则是,球员在伤病期间,工资就只能领到一部分,这一部分具体多少,看球队与球员之间怎么谈,联盟没有具体规定。举个例子:前几年湖人曾给过易建联一份部分保障合同。据媒体爆料,这份合同的年薪在300万美金左右,但是保障部分只有10%,也就是30万美金。连底薪标准都达不到。这也是当年易建联没有接受这份合同的主要原因。
保障对于一个运动员来说非常重要,因为竞技体育是有一定风险性的。NBA历史中因为伤病在当打之年就不得不退役的球员数不胜数。一份保障性合同意味着,哪怕出现重大伤病,也能领到这份工资。减少很多后顾之忧。
除了伤病,保障金额在被球队裁撤以及买断合同时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额保障合同球员,被裁也要拿全部的工资。而部分保障合同的球员,则只能拿到保障的部分了。 球员为了买断自己的合同以获得重新上场打球的机会,会在合同买断金额上做出一定让步。具体金额就看球队球员之间怎么协商了。
当然,除了全额保障、部分保障之外,还有完全无保障合同。但是经过球员工会多年的努力,球员地位已经明显提升,所以,这种合同现在已经基本绝迹了,一般最少也会给10%的保障金额。完全无保障合同更多的出现在赛季开始前的训练营中,比如说去年小丁在NBA打季前赛,他的合同就是完全无保障的训练营合同,球队可以随时裁掉他。
中产以上球员拿的合同基本都是全额保障的,但是有的球员确实存在比较大的伤病隐患,而球队又不愿意承担如此大的风险怎么办呢? 买保险。要不说美国的保险业非常发达呢,单单是给球员买的保险种类就丰富极了,你是想保一条腿,还是想保全身,都可以买保险。虽然保险的价格不菲,但是球队可以跟球员谈:您看您老人家能不能在合同最后一年的保障金额上做出一些让步。然后球队再多出点儿钱,给您这双老寒腿买个保险? 通常在这种情况,球员都会做出一些让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合同是全额保障但是在最后一年改为部分保障的主要原因。
拿顶薪合同的球员,球队基本会把保险买齐。因此球员在受伤期间的工资大部分是由保险公司给发的。举个例子,波什因为血栓退役,但是他还有3年的全额保障合同。这三年的薪水大部分都是保险公司出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跟我们买保险差不多,也是有一个上限。上限以内的保险公司全保,超过上限的部分球队自己承担。所以,有了保险球队就踏实多了。
写到这里,相信您各位对NBA短期合同这件事儿已经有个大概的了解了。当然,我上面说的只是基本框架。还有各种特殊情况,文章篇幅的原因无法细表,如果您有兴趣,我们可以在文章评论区中进行讨论,相互学习。我们愿意去了解规则,除了为了能够更好的ZB,更主要的是能够增加自己透过表面看本质,分辨是非,探索真相的能力。而不是轻易的就被一些文章带跑偏了。
最后再说回丹纽尔豪斯。坦白讲,以豪斯在火箭表现出的能力来说。莫雷想用3年底薪留下他是肯定不可能的。有部分球迷认为是火箭给了豪斯机会,所以豪斯应该感恩。话是这样说没错,但这属于道德绑架,可以感恩,但是感恩得有个限度。况且,人家豪斯凭自己本事吃饭,在哪儿都不丢人。再退一步说,豪斯表现不必格林差,而且更年轻,拿一份与格林年薪一致的合同不过份吧。所以,我个人觉得火箭起码应该给豪斯一份3年700-800万的合同。莫雷上来就给人家一份三年部分保障的底薪,然后又加码到全额保障底薪,这换成谁也不能同意。 您琢磨吧,三年合同少赚300-400万美金不说,上来就给人家一个与哈尔藤施泰因差不多的合同,这不是欺负人呢嘛。
这事儿莫雷干的确实不怎么地道。
以上。
以上就是nba合同规则顶新和打多少年的内容,希望您能喜欢。